日前,樅陽縣檢察院在公訴一起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強姦案時,首次運用司法鑒定意見書證實被害人的作證能力,鎖定了被告人強姦犯罪既遂的事實,得到了法院的認可,判決被告辦公室出租人陶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12月6日,判決已生效。據悉,這是安慶市首次受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作證能力鑒定意見書的成功實踐。
  被害人錢某遭陶某強姦一案,由於案發位置偏僻、案發時無直接目擊證人和視頻資料佐證,且被害人錢某貼身衣物和身體上沒有提取到與陶某相匹配的生物檢材,再加上被害人錢某不能準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因此能夠證明陶某強姦錢某既遂的證據僅有陶某在偵查初期的供述和錢某的兩次陳述。但票貼在偵查後期陶某開始翻供,稱自己雖欲實施姦淫但未既遂。
  由於被害人錢某屬中度精神發育遲滯(經鑒定),無性防衛能力,根據搜尋行銷《刑訴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之規定,此案的關鍵問題就是被害人錢某對自己遭他人姦淫的事實是否具有作證能力;如果錢某對該事實沒有作證能力,那麼即使採信陶某之前強姦既遂的供述那也只是孤證,從而無法鎖定其強姦既遂的事實。
  案件經過兩次退查補充證據重新移送審查起訴後,樅陽縣檢察院決定委托安徽綠苑司法鑒定所對被害人錢某是否具有作證能力進行鑒定。鑒定意見認為,“被鑒定人對既往受他人性侵害之事能夠清晰回憶,重要情節的室內設計描述前後基本一致,與公安機關調查結果基本符合,說明被鑒定人雖存在智能障礙,但能多次一致性陳述被性侵犯經過,與公安機關調查情況相符,且沒有材料證明其陳述內容受到外界脅迫或誘導。因此評定被鑒定人對自身遭遇性侵害事件具有作證能力。”
  樅陽縣檢察院綜合全案證據,以陶某犯強姦罪褐藻醣膠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開庭審理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予以支持,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強姦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決。(安慶新聞網)標簽:司法鑒定 強姦 被告人編輯:唐娜  (原標題:樅陽縣首次運用司法鑒定意見書 鎖定被告人強姦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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